泉州一中门岗管理制度
发布者:主页发布1 阅读次数: 5770 2020/09/29 18:43:00

 泉州一中门岗管理制度


校大门的管理工作,既要做好为师生教学活动服务,又要做到确保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既要门岗人员尽责,又要出入人员积极配合,是一项复杂繁重的日常工作,为做到有章可循,今特别制订门岗管理制度如下:
一、门岗人员职责:
1.门卫工作是日常服务工作,应做到态度端正、精力集中、准时到岗,工作中注意仪容、仪表,认真负责地完成本班工作。
2.按学校作息时间(6:00—22:30)及时开关大门,并定期检查校大门各种门锁情况,确保校大门运转正常。
3.做好各种来访人员的登记和服务接待工作,防止无关人员入校。
4.处理发生各种入校滋扰事件,重大的案件及时报公安机关和校领导,及时处理。
5.查询各种可疑财物出校,并做好登记手续。
6.做好本岗的值班记录,在下岗时做好交接班。
7.门岗人员不准无故缺岗,若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岗应及时做好请假手续,报保卫科批准。
8.凡外访人员入校,门岗应态度端正、文明礼貌、认真服务,询问、检查相关证件方可入校。
9.凡有重大财物出校,门岗人员应检查相关部门的证明并做好登记,检查后许可出校。
10.严禁爬越大门,学生有不遵守者,报政教部处理,外来人员翻墙入校者,报公安机关查处。
11.门岗在执行管理过程中若遇无理取闹,以致于滋扰学校正常工作可报公安机关查处。
二、出入大门人员应遵守
1.凡出入校门人员应遵守门岗管理制度,服从保卫人员管理,尊重保卫人员工作。
2.任何人不得持有校大门锁匙,确有需要应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并签定责任书,到保卫科办理。
3.住校老师可配有校小门锁匙,不可随意配制给他人。
4.住校老师、家属应遵守大门管理制度,访亲会友应遵守校大门开关时间,随手关闭小门。
5.学校没有汽车停放场,凡有汽车入校并且要过夜老师,应向学校办公室申请,按保卫科临时指定地方停放,安全问题自己负责。
6.严禁任何人翻墙入校。
7.凡有诸如外来施工、维修设备、学生体检或大规模家长会等,主办部门应与保卫科接洽,以取得配合。
8.禁止教师私人利用校内设施,在课余时间开展补习。特别禁止吸收外校生在校内补习。以减少人员混乱,管理困难。
9.禁止住校教师宿舍借外人住宿。若因此违反公安治安条例,由公安机关查处。
10.凡外来诸如施工的工程。需在校三天以上,应由主办部门带工人到保卫科办理出入证,若在校住宿,应明确住所,人员数,住宿时间、日期,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签完责任书,方可住校。
11.凡有大型财物运出校门的人员(包括师生),都应接受门岗检查,并作登记或持有相关部门证明,方可离校。
12.学生上课期间,禁止出校门,特殊情况由科任教师签条可以放行。
13.校内一切活动,应遵守学校公布作息时间表,有特殊情况,应与保卫科接洽,以便取得配合。
14.禁止学生骑摩托车入校。
15.任何部门或个人与校外购置物品(如买煤气、米油、矿泉水或卖废品等)需入校者,应由部门(个人)知照门岗,否则视为干扰教学区秩序不得入校。
本规定每年9月份开会,在校报上公布一次,以使所有教师和新生熟悉本制度,自觉遵守。以上门岗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若本校与师生间纠纷,报校办公室等部门处理,若与校外人员发生矛盾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1998年首订
                                     2004年6月增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