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申报评选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的通知
发布者:教研室 阅读次数: 6257 2013/03/29 17:10:00

各教研组各教师:

根据泉教中【2013年】5号文《关于开展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附2),我校获得分配名额4人。

一.参评对象为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以后出生)、教龄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中学青年教师。

二、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具有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实,关爱学生,廉洁从教;

3.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验工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显著;

4.注重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教学反思,及时总结教研、教改经验,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教学论文。近三年至少撰写2篇以上教研论文或教育教学案例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以上专业性会议交流并收入汇编(其中一篇在市级以上专业性会议交流并收入汇编);

5.能积极做好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达3年,担任技能学科教学、任课班级较多的备课组长或兼课行政人员可视同班主任工作。

为保证共公开公平有序选拔,本次评选将分三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13年3月29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2013年7月1日前按照《泉州一中关于省市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教坛新秀、泉州市名师、泉州一中名师等教师推荐或评定办法和评分标准》(附1)完成校内选拔;

第三阶段:2013年9月1日前收集和组织获选教师准备相应材料并报送名单。

请各教研组、各教师认真阅读,积极申报和准备选拔。

泉州一中

2013.3.18

1

泉州一中关于省市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教坛新秀、泉州市名师、

泉州一中名师等教师推荐或评定办法和评分标准(草稿)

(2013年3月)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管理,促进全校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省市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坛新秀、泉州市名师、泉州一中名教师是指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管理学生中有良好声誉,有创新成果,做出突出成绩,深受全体师生好评的学校专任教师。

第三条:学校省市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坛新秀、泉州市名师、泉州一中名师申报的条件:

1、必须是在职专任教师,且符合相关评选文件。

2、至少在学校带过一轮中考或高考(技能科教师由“技能科评审组”确认评选资格)。

第四条:学校省市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坛新秀、泉州市名师、泉州一中名师教师的申报评定要求:

1、教学论文(2000字以上)占10分。由理科评审组、文科评审组及技能科评审组根据论文质量按优秀10分、良好8分及一般6分计分。

2、公开课占25分。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3、科研课题5分。参加各级科研课题研究,承担课题或参与课题按照国、省、市、校分别

计:5、4、3、2分。

4、年终考评25分。参加评选的前两年年终考评平均成绩乘以0.25计分。

5、教学技能奖励占10分。包括现场说课、评课、片段教学单项及综合比赛项目以及教学视频、教学课件、教学设计、试题集等非现场比赛项目。其中专业技能综合类竞赛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计10、9、8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计8、7、6分;校级一、二、三等奖计5、4、3分;专业技能单项类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计7、6、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计5、4、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计2、1.5、1分。可累加,但不超过10分。

6、其他荣誉奖励10分:优秀班主任按照国、省、市级分别计10、9、8分;校“十佳”青年教师计8分;校优秀教研组长、优秀备课组长、优秀青年教师计7分;其他校级奖励计5分。可累计,但不超过10分。

7、民意测评10分。由学校行政领导、教研组正副长、年段正副段长及工会副主席对参评教师进行民意测评,按测评成绩分别计10分、8分和6分。

第五条:本办法从2013年春季正式实施。

2

关于开展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泉教中〔2013〕5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中学: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发展,激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新课改实践,增强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提升青年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以后出生)、教龄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中学青年教师。

二、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具有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实,关爱学生,廉洁从教;

3.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验工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显著;

4.注重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教学反思,及时总结教研、教改经验,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教学论文。近三年至少撰写2篇以上教研论文或教育教学案例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以上专业性会议交流并收入汇编(其中一篇在市级以上专业性会议交流并收入汇编);

5.能积极做好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达3年,担任技能学科教学、任课班级较多的备课组长或兼课行政人员可视同班主任工作。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共计316名)

四、呈报材料:

1.泉州市普通中学 “教坛新秀”呈报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

2.参评对象“优质课”视频(刻录为光盘)及其课堂教学设计、教学反思与集体评议意见一式两份;

3.参评对象近三年撰写的教研论文或教育教学案例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由参评对象确定其中一篇为代表作,并在论文右上角注明“代表作”字样);

4.经县(区、市)教育局和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5.各种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注意事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泉州市普通中学 “教坛新秀”评选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发动青年教师积极参加评选活动。评选坚持“自下而上、本人申报、群众评议、学校推荐”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条件评选或联评,逐级上报。

2.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学校在选送候选人时,应注意发挥教师进修学校及教研组的作用;选送候选人时应注意兼顾各学科的教师,尤其是综合实践活动、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师,并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的学校教师倾斜。

3.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呈报我局前,应将推荐结果张榜公布。

4.呈报的各种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违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5.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中学应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评选材料呈报泉州市教科所办公室收。呈报材料除证明材料外均须打印,每人装一袋,封面注明:县(区、市)名称、学校、姓名、学科及材料目录。

6.我局将组织评委对送市参评对象进行评定,按一定的差额比例(各学科总名额的80%)评选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 “教坛新秀”,市属中学被推荐教师直接进入相应学科进行差额评选。

7.若须参评对象进行现场教学或说课,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名额分配

2.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候选人呈报表

3.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 “教坛新秀”候选人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3月4日

附件1:

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 “教坛新秀”名额分配

一、市属中学名额分配:

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三中、泉州五中、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实验中学各4名,华大附中、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各2名,学校分配的名额不集中在同一学科使用。

二、各县(市、区)名额分配

学科

名额

县区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通用

(劳动)

技术

信息技术

健康

鲤城区

1

2

2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丰泽区

1

2

2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洛江区

1

2

2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泉港区

1

2

2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晋江市

2

3

3

2

2

2

2

2

3

1

2

2

2

1

1

南安市

3

4

4

3

3

3

3

3

4

1

3

3

3

1

1

石狮市

1

2

2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惠安县

2

3

3

2

2

2

2

2

3

1

2

2

2

1

1

安溪县

2

3

3

2

2

2

2

2

3

1

2

2

2

1

1

永春县

2

3

3

2

2

2

2

2

3

1

2

2

2

1

1

德化县

1

2

2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台商投资区

1

2

2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合计

18

30

30

18

18

18

18

18

30

12

18

18

18

12

12

附件2:

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 “教坛新秀”候选人呈报表

学 校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 业


职称


教龄


担任班主任时 间


执教年级


“优质课”

课 题


事迹材料附后(需复印)













   

  

何时获何种奖励获荣誉称号


获奖或发表教研论文(案例、经验总结)的

日期和篇目


何时参加骨

干教师何级

培训并取得

合格证书


普通话水平


何时取得

何种计算机

考试证书。


学校审核

及评议意见

学 校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市)

教育局评议

 

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市评议意见


附件3:

2013年泉州市普通中学 “教坛新秀”候选人汇总表

学校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学科

职称

备注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各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