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中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发布者:[办公室]倪宁馥 阅读次数: 10067 2014/11/06 17:39:00

泉州一中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真正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员工办学的指导思想,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市委第19督导组、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属全局性的问题),重大人事任免(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交由校行政会或校教职工大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发展规划;

2、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校党政工团少工作计划;

4、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5、学校的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教职工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学校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教代会及校务公开工作; 

9、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重大决策。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秉持着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学校决策,实现由被动地接受管理向主动地参与管理的转化。 

1、畅通沟通渠道。采取设立校长信箱微信平台、建立校长接待日、个别谈心交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学校的重大决定形成之前,一定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学校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积极走访为学校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老教师,倾听其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借鉴以前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

3、坚持每年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审议决定学校奖惩条例、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其他福利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4、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编发简报、设立校务公开专栏、开辟校园网上校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学校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5、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站和互联网站征求意见,让教职工充分发表自己的言论,集思广益,做到从善如流、兼听则明。 

三、对征求意见的处理 

1、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广大教职员工与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以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师生意见;如果师生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师生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泉州第一中学

2014 年 9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