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深化素质教育,不断推进新课程改革,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根据闽教基〔2013〕1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州第十八中学等41所学校2013-2014学年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的通知》,结合我校开展艺术特长生培养实际需求,特制定泉州第一中学2013年招收艺术类特长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严格把关,切实把符合招生条件和有一定潜质的艺术类特长生招入我校继续发展,促使其个性充分发展,进而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最终达到和谐发展。
二、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赖东升
副组长:王水海 黄建华 蔡景东 汤向明
组 员:谢 建 杨伟清 苏建伟 刘剑平 黄发森
三、招生要求
招收的艺术类特长生必须是舞蹈、声乐、器乐类(每类各15-20名)等比赛成绩特别突出的小学优秀毕业生。
四、招收对象及标准
思想政治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的市区(鲤城区、丰泽区)201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泉州一中2013年初一特长生选拔。小学阶段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声乐、器乐、舞蹈比赛,获得区三等奖(或单项前六名)以上奖次,或者获得在相应项目专业考级达到较高等级的应届优秀小学毕业生。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6日-2013年5月28日。
2.报名地点:泉州一中教务处
3.报名办法:携带户口本及艺术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考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照片两张。
4.面试内容:自我介绍、艺术类特长测试及面试问答三个部分。具体测试项目在面试时公布。
5.咨询电话:22783370
六、工作安排
4月22日—28日 起草《泉州第一中学艺术类特长生招生简章》,报主管部门批准,确定招生事宜
4月10 日—5月10日 招生宣传、学生报名;
5月10日—18日 审核报名学生材料,确定参加面试名单
5月19-20日特长项目测试
6月 3日--6月7日 按规定确定正式预录取名单并公示
6月10日--14日 上报市教育局批准
七、选拔原则及优惠政策
1.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可由各小学及其他教师推荐,也可由学生个人报名。
2.凡符合艺术类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应填写《泉州一中艺术类特长生报名表》,报名学生的材料经教务处人员整理、核实,提交领导组审核批准,决定参加面试的艺术类特长生名单。
3.根据艺术类特长生面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情况及其他获奖信息确定为学校的艺术类特长生拟招收对象,上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批准。
4.面试情况,按1:1.2的比例确定艺术特长生预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人选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5、凡被确定为我校艺术类特长生经市教育局批准录取的学生,免于参加电脑派位。
6、本项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面试、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了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本方案解释权归泉州一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
泉州一中艺术类特长生招收领导小组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