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一中“孙中山珍珠班” 招 生 简 章
发布者:校务公开 阅读次数: 9806 2013/07/10 09:20:00

2013泉州一中“孙中山珍珠班

招 生 简 章

一、泉州一中设立“孙中山珍珠班”,今年继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50名面向全市招收2013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关于“珍珠班”招生 工作

为资助成绩优秀、家庭特困的学生完成高中三年学业,泉州一中作为中国侨联确定的福建省第二家“珍珠班”办学点(首家为南平一中),从2009年秋季开始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市招生共50名,其中鲤城区、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各2名,洛江区6名,丰泽区4名,德化县、惠安县、永春县各4名,安溪县10名,泉港区7名,台商区3名(未完成计划的名额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剂)。

(二)资助办法

泉州一中给予“孙中山珍珠班”学生免学费及住宿费,中国侨联委托的基金会每年给予每位学生2500元生活补助。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200元,另外500元每年分二次发给学生。

(三)录取条件

1、泉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品行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孙中山珍珠班”招收的生源,2013年中考成绩其学科等级应达到泉州一中统招录取的等级,语、数、英三科成绩总分应达到泉州一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不含定向生),择优录取。

(四)家庭贫困标准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当地人均收入标准,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弃婴;父母一方逝世、另一方无固定职业;父母双全,但均残疾或患重病(或一方残疾或身患重病),是零就业家庭;经当地政府核定为低保户的家庭。

考生符合以上各项具体标准的,均应取得生源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同级单位证明。

(五)管理办法

1、凡录取的学生集中在“孙中山珍珠班”学习,实行寄宿制管理。

2、“孙中山珍珠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品行有重大违规或学业成绩明显下降者,视其情节轻重,取消其资格或降低待遇标准。

3、“孙中山珍珠班”学生高中毕业考取大学,可有机会申请由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主持的“有美爱心奖助学金”。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录取条件和家庭贫困标准的考生可于6月1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将招生报名表填写签盖完整后直接寄给泉州一中教务处存档,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泉州一中教务处  张冬耕  刘晓敏

联系电话:22783370   邮编号码:362000。